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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飞光纤光缆(06869.HK)拟5.83亿元收购宝胜海缆3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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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9-20 22: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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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格隆汇9月20日丨长飞光纤光缆(06869.HK 公告,于2024年9月20日,公司(作为买方 与宝胜股份(作为卖方 订立产权交...

格隆汇9月20日丨长飞光纤光缆(06869.HK)公告,于2024年9月20日,公司(作为买方)与宝胜股份(作为卖方)订立产权交易合同,据此,公司已同意收购而宝胜股份已同意出售宝胜海缆(作为目标公司)的30%股权,对价为现金人民币5.83亿元(不包括交易费用)。

于收购事项完成后,目标公司将由公司拥有60%权益,因此成为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且目标公司的财务业绩将合并计入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

长飞光纤光缆(06869.HK)拟5.83亿元收购宝胜海缆30%股权

宝胜海缆主要从事设计、开发、制造及销售海洋工程产品,如海底电缆、海底光缆、光电复合缆、海底特种电缆、直流电缆、高压电缆、超高压电缆、脐带电缆、拖曳缆、OPGW等电线、电缆及相关附件。

目标公司拥有稳健的海底电缆制造能力、先进的技术研发能力以及坚实的客户基础。收购事项将使本公司进一步提升其在该领域的产业定位,并有利本公司进一步扩展至海底电缆及海洋工程的整个产业链。于收购事项前,本公司持有目标公司的30%股权。取得目标公司的控股权益将使本公司在海底电缆制造、安装及海洋工程建设方面实现更大的协同效益。

由于Draka Compteq B.V.的控股股东普睿司曼集团在海外从事与宝胜海缆类似的业务,因此菲利普范希尔、皮埃尔法奇尼及弗雷德里克佩森就批准产权交易合同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相关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菲利普范希尔、皮埃尔法奇尼及弗雷德里克佩森认为,产权交易合同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符合本公司的多元化战略,并有利于本公司业务扩展。除上述者外,概无其他董事于产权交易合同或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中拥有重大权益,或须就批准产权交易合同或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相关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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